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兴宁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4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单位名单公示

撰写时间:2025-03-28 17:08     来源:兴宁区消防救援大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南宁市兴宁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将2025年4月份抽查的单位进行公示,请相关单位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抽查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30日

二、抽查方式

由所属消防部门随机指派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实地测试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三、抽查单位列表

序号

单位(场所)名称

地址

1

南宁先程永科物流有限公司(亚洲1号物流园)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五塘段688号

2

南宁永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嘉汇.东盟国际商贸港)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5号

3

广西苏宁电器采购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金仑路10号

4

南宁昭阳房地产有限公司(升喜朝阳里)

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80号

5

南宁市天空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1号金源城一品天下9号楼10号楼11号楼L4层14-01号商铺

6

广西万里国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298号

7

南宁金裕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裕丰商厦管理处(裕丰商场)

南宁市兴宁区西关路1号裕丰大厦第1-7层

8

虎邱站(地铁站)

明秀东路虎邱村路口地下

9

南宁市长旺装饰材料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旺材料市场)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号

10

广西南宁饭店

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路38号

11

广西太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和平商场四楼2230号

12

广西祥安仓储有限责任公司(东仓汽配城)

畅春湖山庄B区52号、53号

13

广西盛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兴宁希尔顿欢朋酒店)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58号盛天东郡2号楼8号商业

14

南宁悦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东路228号第20-22层

15

南宁市嘉禾电动汽车配件市场

南宁市中华路4号

16

电竞(广西)产业园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2号广西药用植物园花鸟市场B3区第50号

17

广西南宁市淇潮投资有限公司(兴东便民市场)

兴宁区建兴路19号

18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分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20号职工文体中心

19

南宁市好优惠商贸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东路158号置地广场负一楼商铺

20

南宁市星巴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东路228号通银大厦主楼第1层、17层、18层、19层

21

广西华兴食品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邕梧路519号

22

新会书院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解放路42-1号

23

南宁聚笛娱乐会所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第6层

24

广西南宁市蓝曼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45号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店北八楼编号L8-B6

25

南宁市鑫焊宝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四塘煤矿旧矿区2号

26

南宁市兴宁区红日山湖幼儿园

南宁市兴宁区兴桂路36号

27

昆仑中学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九塘街3号

四、被检查单位需要做哪些准备

a、安排人员配合现场检查

通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分管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项目负责人、物业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到场配合检查。

b、准备相关台账材料备查

“双随机、一公开”未抽中的单位日常生活中要做好火灾防控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主体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加强密集用火用油用电用气餐饮等动态隐患较多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营业期间的巡查巡检措施,提升自防自救能力,督导本单位人员正确使用油、火、电、气,规范自身消防安全行为。

2、加强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管住电源火源;规范货物堆放,留出疏散通道,有效解决铁栅栏、防盗窗影响安全逃生等问题,广泛开展“三查”“三清”“三关”活动,务必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查火源、查通道、查电器;清理厨房、清理阳台、清理走道;关电 源、关燃气、关门窗),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3、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各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人员检查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疏散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重点检查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核查维保报告是否与现场情况是否相符。

4、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不同形式,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常识,促进本单位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一旦遇险能用效自救互救、迅速逃生,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

5、完善应对火灾的预案管理

各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好防范措施,结合单位实际,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加大消防投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配足配齐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落实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强化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提高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反应,成功处置,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771-3290201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问题)

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202000009  桂ICP备11001242号-1  网站标识码:4501020001

桂公网安备 4501020200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