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20〕34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府规〔2020〕35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及《关于公布2014年南宁市各类房屋建筑物建安造价及其他价格的通知》(南房〔2015〕96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长堽村五组城中村改造项目(兴宁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安置方案》)在南宁市兴宁区政务信息网(/)、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mzfzcbm/jiansheju1/)及房屋征收现场予以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23日止。
《补偿安置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的长堽路三里一巷 31号广西第一工业学校生活区(岗亭、公示区、项目指挥部)、长堽路三里一巷31号广西安全生产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生活区、长堽路三里116号广西田东石油化工总厂、长堽路155号岭上嘉园小区C栋将桥社区]张贴公布。公众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向列入征收范围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到南宁市长堽村五组城中村改造项目(兴宁片区)指挥部办公室(地址:长堽路三里一巷31号广西第一工业学校生活区球场,联系方式:0771-2857209)或南宁市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710室,联系方式:0771-3290759)提交书面意见,并附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书面意见可采取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字样,并如实告知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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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宁市长堽村五组城中村改造项目(兴宁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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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 ? ? ? ? ? ? ? ? ?2024年10月25日
相关链接: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长堽村五组城中村改造项目(兴宁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及修改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