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兴宁区与城区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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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在南宁市兴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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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受兴宁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兴宁区与城区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2024年城区与城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严峻形势,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城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城区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城区政府及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振奋精神、攻坚克难,认真落实城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决议,扎实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不断加强基层“三保”和民生保障,大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4161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5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677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488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88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6万元。
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44161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63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418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1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829万元。
——城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4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44%,同比增收70407万元,增长74.76%。其中:税收收入中增值税23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1%,增长11.24%;房产税7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0%,增长10.76%;土地增值税6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93%,增长204.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受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一次性收入入库影响。非税收入97007万元,同比增收62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4.44%,增长183.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产盘活收入入库带来的增长。
——城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6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31%,同比增长55.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区国有资产盘活带来的收入增长,有力保障城区“三保”、民生领域和重点项目支出,导致部分科目支出增长。主要重点支出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96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45%,增长58.31%;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43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61%,增长49.19%;教育支出完成940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58%,增长90.44%;科学技术支出29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11%,增长15.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88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14%,增长30.20%;卫生健康支出完成200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60%,增长26.3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88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72%,下降10.57%;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315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54%,增长111%;金融支出完成66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93%,增长1931.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支出较2023年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23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15%,增长23.77%。
2.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05459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76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418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12万元。补助下级财政支出2787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829万元。(目前兴宁区未完成城区本级与乡镇级财政体制的划分,故兴宁区全辖与城区本级财政收入数据一致。)
——城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7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73%,同比增长55.28%。主要重点支出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50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69%,增长68.75%;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43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65%,增长48.93%;教育支出完成940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57%,增长90.46%;科学技术支出29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74%,增长15.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51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16%,增长28.61%;卫生健康支出完成187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25%,增长43.3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85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14%,下降7.48%;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45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47%,增长83.64%;金融支出完成66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93%,增长1931.08%;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16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22%,增长24.66%。科目增减变动原因与全城区一致。
3.城区预备费执行情况
城区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300万元,2024年动用预备费13万元,用于城区突发事件处置;预备费结余2287万元已按预算法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执行情况
城区预算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两费”支出。2024年城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合计332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 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4.7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 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3万元,会议费支出 25万元,培训费支出 51万元。
5.城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
经兴宁区人大常委会批准,2024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6万元,统筹用于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动用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万元。根据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年底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12万元,期末全城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4512万元。
6.城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的情况
——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149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89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21000万元。
——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4年城区政府债务余额144583万元(一般债务余额2845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16131万元),城区债务余额在合理区间内。其中:2024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8526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兴宁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等项目;新增政府一般债券5883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乡村道路“三项工程”和兴宁区水利建设等项目。
——政府债务付息情况。2024年城区政府债务中,一般债务本年利息733万元已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偿还,专项债务本年利息3655万元已在政府性基金中安排偿还。
——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2025年到期本金0万元;2026年到期本金10000万元;2027年到期本金10000万元;2028年到期本金10000万元;2029年到期本金10000万元(不包含国债)。
7.2024年年度预算调整情况
2024年预算执行中,受上级补助资金、决算批复结余结转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因素影响,城区一般公共预算的收支预算较年初预算发生了变动。为准确、及时反映预算调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城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7月、11月编制了《2024年兴宁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并经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和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城区本级财政总支出计划由年初270785万元调整为321450万元,增加50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214718万元调整为261703万元,增加46985万元;转移性支出由年初56067万元调整为59747万元,增加3680万元。
——政府性基金调整情况。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计划由年初87286万元调整为69621万元,减少1766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26907万元调整为32789万元,增加588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无调整。?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在城区人大常委会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后,随着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及上解上级支出数的变化,预算调整金额会相应调整,以最终决算数为准。主要新增为:一般债资金新增下达3494万元,其中:桂惠贷项目资金1100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15万元、农田建设补助配套资金49万、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60万元、城市建设项目1970万元。因此,全年共计新增政府一般债券5883万元。
8.财政转移性收支情况
城区本级转移性收入17957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36778万元,主要是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6万元;上年结余34884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资金结余;债务转贷收入5883万元。?
城区本级转移性支出76567万元,其中:上解支出44182万元,主要是体制上解支出和专项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27873万元,主要是对三塘、五塘和昆仑三个乡镇的补助;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12万元。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7094万元,其中:本级基金收入19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76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52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902万元。
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7094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593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用地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等;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7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801万元。
(三)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项基金收入合计安排2471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入87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入15912万元。
2024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项基金支出合计安排2202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8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158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合计268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合计2530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合计安排120万元。其中:上年结余收入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0万元。
2024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合计安排9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5万元。
以上向各位代表报告的是财政快报的预算执行情况,由于决算数据在南宁市财政与城区财政年终结算后会有所调整,财政总收入、总支出也会相应发生变化,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五)2024年城区人大预算决议落实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24年,城区及各部门按照预算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全面落实人大各项预算决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财政收入征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多管齐下增强保障能力
2024年以来,城区围绕财政收入目标,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强化财税协同配合,各项财政工作稳步推进。
——全力以赴抓好收入。分解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绩效考评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城区政府《2024年度南宁市考评兴宁区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分解表》考核内容,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考核纳入相关单位综合绩效考评,形成税务部门和乡(镇)齐抓共管的局面。财税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加强了政府职能部门间数据共享,形成精诚共治局面,协税护税合力,坚持抓大不放小,集中、零星一起管,依托现有的综合治税力量,强化综合治税单位责任,及时传递涉税信息,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应用,对企业形成全程监管。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推进国有资产盘活。一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压实非税收入组织责任,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二是持续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多举措推进盘活存量资产,通过TOT融资、国有资产盘活、资产招租等方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通过房产处置权转让获得融资6680万元,共盘活城区国有资产71100万元,国企管理的时代茗城186套房屋实现整体招租,总面积为16536.19㎡,预计总收益为2544万元。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密切关注中央和自治区政策导向,紧抓政策机遇,主动对接,加大力度争取中央、自治区、南宁市资金支持,强化项目资金保障。2024年积极争取上级各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36778万元;二是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增强建设资金保障。2024年共争取到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440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883万元,专项债券18526万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发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和乡村道路“三项工程”等项目。为城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有效缓解财政运行压力。
2.全力推进预算执行,有力保障重点领域
——保基层“三保”。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三保”作为财政工作的一项政治任务,完善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加强对“三保”支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密切关注“三保”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做好国库资金调度管理,2024年城区“三保”支出112971万元,基本民生政策落实到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未发生“三保”风险。
——保基本民生。始终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全力推动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落实,2024年全年民生支出2309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15%,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一是筹措68972万元提升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4.23%,其中:安排基本公共卫生资金3920万元,着力提高医疗保障能力;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7331万元,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二是集中优势资源,优先保障教育经费,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城区教育支出94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首位,其中: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4720万元,支持松柏路中学、明秀东路小学等校园建设;安排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膳食补助资金1490万元,秋季学期覆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4所,受益学生18927名。先后通过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及国家督导评估验收,成为广西首批和南宁市唯一县(市、区)接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并获充分肯定,实现了建设教育强区的新跨越。
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自2022年10月兴宁区纳入自治区一卡通管理系统以来,贯彻落实惠农惠民相关补贴全部纳入一卡通管理的要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年实现一卡通发放人数52424人、发放人次245744人、发放资金总额11917万元。
——保脱贫成果。全力保障乡村振兴资金,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工作的支持力度,时刻监督衔接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支付率。2024年筹集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10090万元(上级投入9450万元,本级投入640万元),共拨付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090万元,支付率100%。
——保市场主体。2024年兴宁区金融办主要以“线上+线下”双重模式开展金融服务工作,通过官网公开、微信、电话、服务系统等“线上”方式开展政策宣传、政策解读、推送企业到金融机构,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六个攻坚”系列金融产品;“线下”主要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带队走访企业、开展政金企融资洽谈会等方式开展金融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工作。2024年驻邕金融机构给予兴宁区企业“桂惠贷”贷款819笔、放款301291万元,为572家企业节约3952万元融资成本。其中:兴宁区个体商户放款366笔,放款金额达26865万元,为商户节约了343万元融资成本。
3.在绩效管理上做文章,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出台《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修订完善《南宁市兴宁区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办法》等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为抓好财政预算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绩效指导和监控提供了制度保障。2024年组织65个一级预算单位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1997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率达100%;抽取4个部门整体、23个项目支出进行财政复核。经复核,项目支出为“一等”的7个,为“二等”的7个,为“三等”的9个。部门整体支出为“一等”的2个,为“三等”的2个;加强绩效事中监控,抽取189个项目进行部门自行监控,选取2个项目开展重点监控和10个项目开展一般监控,及时、实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强化绩效事后评价,选取1个部门开展部门重点评价,选取11个项目进行财政重点评价,经评价,项目评价等次为“优秀”的1个,为“良好”的10个。通过抓实财政预算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梳理年度预算安排决策的科学性,提高财政预算安排的效益性和效率性。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参考上年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突出“以事定钱”“成本管控”,科学测算财政资金投入规模,通过目标审核,逐项审核项目预算资金,从源头上防控了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有效提升了财政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4.在深化改革上加把劲,全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做好财政运行监督监测。一是完善城区的财政预算执行监督机制及财政资金监控体系建设,保障资金支付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二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不断提高数据规范性和准确度,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掌握数据,深入分析本地区财政运行情况。三是做好“三保”数据动态监测月报,监测城区“三保”支出保障、债务还本付息、库款保障水平等方面情况,做好风险评估,及时应对。
——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城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深化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同时深入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优化项目采购远程异地电子化开评评标系统,推进评审专家远程跨市、跨省评审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2024年9月上线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系统,打通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最后一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继续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南宁市统一部署,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推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2024年城区政府采购总金额 15399万元,节约677万元,节约率4.39 %。
——强化预算编制工作。一是落实项目库建设、精准对标项目,提高预算科学度、精准度,适度保持预算管理灵活性,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所有预算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二是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继续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2024年开始实现全城区预算单位零基预算全覆盖,重点对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全面审核。按照先有项目、后有预算的原则,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打破“基数+增长”模式,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各类资金的统筹使用能力,细化项目预算,细化率大幅提高。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保障重点支出需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编制,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在2023年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减10%安排,全年“三公”经费累计支出332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 275万元。
——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完成南宁市兴宁区西云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鸡村一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施工总承包、南宁市渌流沟排水防涝改造提升一期工程等262个工程预算的评审工作,送审项目金额82596万元,核减金额13739万元,核减率16.63%;完成南宁市兴望中学、水颜岭路(鞍马岭路-兴工路)工程、王竹现代农业服务中心项目等277个工程结算的评审工作,送审项目金额24870万元,核减金额3148万元,核减率12.65%。为政府投资项目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
——持续服务政金企。不断强化财政金融联动,借助政府职能作用,积极搭建城区政金企合作平台,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破解融资难题,协调金融机构不断为市场注入金融活水,激发市场活力。2024年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税务部门及金融机构通过上门走访的方式开展了14场政金企服务洽谈会,服务企业41家。
5.在防范风险上想办法,稳妥有序化解风险
——严控财政资金风险。依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通过智能预警、疑点追踪、及时纠偏,为财政资金安全保驾护航。扎实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围绕城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心工作任务,有序开展财税政策落实、资金监管、内控管理等方面监督检查,确保资金高效使用。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落实中央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关要求,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全口径债务监控,严格规范举债和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认真落实化解任务,积极筹措财力,逐步化解存量债务。2024年底城区政府债务余额144583万元,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加强财会监督,2024年开展年度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重点聚焦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等3类问题以及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意见》和《实施方案》落实等5个方面。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总体来看,2024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管理持续规范,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这是城区党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城区财政收支矛盾仍突出:经济复苏压力仍然较大,财政可持续增长能力较弱,“三保”支出、刚性支出需求趋于固化,财政将持续维持紧平衡状态;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预算绩效管理需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5年城区与城区本级预算草案
(一)2025年经济财政形势
我们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正视困难、坚定信心,努力把各方面积极因素转化为发展实绩。
财政收入方面,当前城区财政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但国家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为城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综合研判,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态势总体平稳,预计城区2025年财政收入与2024年基本持平。
财政支出方面,2025年财政刚性支出需求继续增大,在兜牢基层“三保”的基础上,保障各项民生事业发展和刚性支出需求,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财政运行仍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依然突出。
(二)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2025年城区财政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收支平衡原则。量入为出,量财办事,实事求是地安排各项收入,合理编排支出预算,确保收支平衡。二是始终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做好国家民生支出资金保障。三是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紧紧围绕重大政策和中心工作,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对“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和其他刚性支出足额安排,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四是防风险重绩效。加强债务风险防控,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债务风险。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有效发挥绩效管理在节支方面的作用。
(三)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城区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情况
2025年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安排263068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5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3137万元、上年结余1082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12万元。
2025年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263068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50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56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为0。
——城区收入预算安排情况。2025年城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6459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1)税收收入74341万元,同比增加6758万元,增长10%。税收收入中:增值税24480万元,增长2.01%;企业所得税16580万元,增长13.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国家保交房和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大量资金投入,进一步扩大内需的政策,商贸和工业企业的壮大,预计今年有一定增长;个人所得税3041万元,增长5.15%;城建税4970万元,增长8.61%;房产税8702万元,增长9.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国家“组合拳”政策落实,二手房市场会出现回暖,预计该税种有一定增长;印花税8261万元,增长20.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家“一揽子”房地产政策的落实,预计土地出让会出现同比增长,将会给该税种带来收益;土地增值税7549万元,增长25.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国家保交房和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多项目将会完成销售工作,达到清算条件,预计该税种有一定增长。(2)非税收入90249万元,同比减少6758万元,下降6.97%。非税收入中,专项收入3544万元,下降2.1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49万元,同比下降11.58%;罚没收入1749万元,同比下降10.2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4307万元,同比下降7.0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补充耕地指标出让减少影响。
——城区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20502万元,同比下降2.9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资金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部分科目支出下降。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08万元,增长15.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职能调整,预算科目相应调整;公共安全支出10673万元,下降6.89%;教育支出55214万元,下降12.4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未下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10万元,下降10.8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收到上级提前下达社保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卫生健康支出16620万元,下降28.6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收到上级提前下达社保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058万元,下降27.9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环卫一体化改革;农林水事务支出19015万元,增长36.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收到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较上年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6157万元,增长32.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收到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96万元,增长4.30%。
2.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情况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250462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89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566万元。补助下级财政支出1260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为0。(兴宁区未完成城区本级与乡镇级财政体制的划分,故兴宁区全辖与城区本级财政收入数据一致。)
——城区本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07896万元,同比下降3.1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91万元,增长14.42%;公共安全支出10673万元,下降6.89%;教育支出55214万元,下降12.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50万元,下降8.78%;卫生健康支出15568万元,下降30.4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001万元,下降27.93%;农林水事务支出14452万元,增长47.71%;住房保障支出15505万元,增长33.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46万元,增长5.95%。科目增减变动原因与全城区一致。
3.城区预备费计划安排情况
2025年城区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预备费2220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1%,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4.“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城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合计59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98%,其中,公务接待费 5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86万元,会议费 168万元,培训费86万元。
5.城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的情况
——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5年城区政府债务余额144583万元(一般债务余额2845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16131万元)。
——政府债务还本情况。2025年无到期本金(不包含国债)。
——政府债务付息情况。2025年城区政府债务中,一般债务本年利息864万元已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偿还,专项债务利息及发行服务费用3910万元已在政府性基金中安排偿还(不包含国债)。
——债务风险分析。城区未发生IV级及以上等级债务风险事件,未发生政府债务本息实质性违约,未发生因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债务利息均已列入年初预算,城区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6.2025年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党委决策部署,并结合年度财政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按中央、自治区规定的“三保”口径及标准,优先安排“三保”支出117001万元,其中:保工资84679万元,保基本民生26441万元,保运转5881万元,足额保障城区“三保”支出需求。坚持“三保”支出安排优先顺序,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密切关注、研判财政运行状况,严格管控“三保”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一是安排教育支出55214万元,进一步改善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二是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10万元,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持做好孤儿、低保对象、特困对象等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提高社会优抚和救助力度;三是安排卫生健康支出16620万元,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区域医疗卫生均衡发展。
——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继续加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筹措工作力度,全力支持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今年上级提前下达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700万元,城区本级安排专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650万元,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更好发挥联农带农作用,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帮扶成效,助推乡村振兴。
——合力防风险护稳定。安排偿债资金 864万元,按时偿还一般债券到期本息,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应急救灾防御保障,安排1796万元,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化解各类事故灾害风险;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安排11544万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群众安全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7.城区对下级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补助下级财政支出12606万元,其中:三塘镇5452万元,五塘镇4847万元,昆仑镇2307万元。
(四)2025年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2025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0967万元,其中:本级基金收入38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28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801万元。
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0967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967万元,主要安排城乡社区支出1026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91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为0。
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4万元,增长47.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国产影片放映经费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城乡社区支出10263万元,下降46.6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预计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相应减少安排支出;农林水支出1635万元,下降14.0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结余较2024年减少;其他支出2503万元,增长25.02%;债务付息支出3910万元,增长7.01%。
(五)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2025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项基金收入合计安排27086万元,增长9.6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扩面征缴持续推进,养老保险缴费收入增加,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提高,财政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助有所提高。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入102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入16798万元。
2025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项基金支出合计安排23127万元,增长5.0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建国后第二波婴儿潮出生人员陆续达到退休年龄,领待遇人数增加,二是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政策性提高。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5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608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合计395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合计31051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5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安排125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5万元。 ?
2025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安排125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为0。
(七)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的情况
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5年城区本级预算草案前,我们及时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基本支出和对下级财政补助支出。截至2025年3月20日,城区本级共安排支出4246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的支出1486万元,当年预算支出3739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3587万元。
(八)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
1.加强收入征管,保障财政持续增长
一是财税部门协同合作,及时掌握主要企业税收入库动态、剖析增减原因,加强对房地产、土地税收、重大项目方面的专项清查工作,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二是抓好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房屋改造税款征收以及外来建筑属地管理和税款预缴工作;加强欠税管理,落实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协调稽查部门参与清欠行动,有针对性的制定清欠计划并抓好落实,确保税款及时解缴入库。三是抓好非税收入入库工作。拓宽非税收入增收渠道,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征收和管理;抓好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做好补充耕地指标出让工作。
2.坚持高效能统筹,集中财力保重点
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与管理,健全和完善大事要事保障机制。紧跟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政策导向及支持重点,找准增量来源,提前谋划储备优质项目,加大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的争取力度。积极主动解决财政紧平衡状态下预算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有关要求,严控行政运行成本,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资金优先保障“三保”等刚性急需支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财力解决群众关切的急事、愁事、难事,持续织密民生保障网,切实用政府的“紧日子”换来群众的“好日子”。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工作,通过出售、租赁、与第三方合作等方式,多举措推进盘活存量资产,推动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调剂使用及合法合规处置,拓宽财政收入来源。
3.围绕高品质管理,深化改革提绩效
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基数”,按照“先定事后定钱”的原则,结合年度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和财力可能,以零为起点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严控追加预算。二是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推进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进一步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全力打造预算绩效全周期闭环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4.坚持从严从实,持续强化财经纪律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财政部门作为财会监督的主责部门,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问题,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同各类财经违法违规行为做坚决斗争,用火眼金睛看紧“钱袋子”,当好财政资金“守护者”。二是加强财会监督。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增长与质量,围绕服务财政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为城区财政平稳运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5.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两手抓”。持续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作用。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二是规范高效申报新增债券。围绕财源建设实际,认真梳理项目资金需求,优化专项债券资金申请范围,重点申请对地方经济发展有促进,融资收益平衡有保障,经济效益明显的政府投资项目。三是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逐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关注债务率,积极盘活各类资产,确保债务率处于合理区间。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在城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把握实践要求,守正创新、务实笃行,用更足的劲头、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为城区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025年预算(草案)与预算报告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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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
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城区财政、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的财政收入中属于城区可支配的财政收入。即扣除上划中央、自治区、市级财政收入后所得的收入。
需要说明的是,因现行城区及乡镇财政体制问题,城区与乡镇尚未进行收入分成,预算报告中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据相等,城区所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列入城区本级反映。
三、转移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反映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收入。主要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
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上级支出+政府债务还本支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上级支出+政府债务还本支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五、年终结余
城区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补助下级财政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商业服务业、金融、援助其他地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预备费、其他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