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兴宁区
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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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算调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第(四) 款所列情况“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 (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以及第六十九条“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 案。预算调整方案应当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和数额”的要 求,兴宁区本级因上级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财政收支变化等原因, 2024年兴宁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较年初预算发生了变动。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须进行预算调整,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兴宁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新增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19915万元,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券2389 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7526万元。
(一)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情况
1.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66万元;
2.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238万元;
3.兴宁区水利建设项目869万元;
4.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建设9万元;
5.兴宁区乡村道路“三项工程”(安防工程)项目 1207万元;
(二)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情况
1.南宁市兴宁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1000万元;
2.兴宁区政府投资等项目346万元;
3.兴宁区政府投资等项目(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期)2837万元;
4.兴宁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3万元;
5.再融资专项债券3300万元。
(三)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截至 11 月,兴宁区 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166932万元,其中: 一般债务限额2820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 138723万元;兴宁区2024年政府债务余额 146531万元, 其中:一般债务余额 2774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18788万元。城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三、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经过本次预算调整后,城区本级财政总收入计划由年初270785万元调整为321450万元,增加50665万元。其中:2024年7月第一次预算调整增加27259万元,本次调增23406万元。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36148万元,主要调增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2.上年结余收入:根据2023年终财政决算实际执行数调整,由年初预算的23369万元调整为34884万元,调增11515万元;
3.调入资金:由于城区本年土地出让金返还收入锐减,年初预算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无法实现,由年初预算的59823万元调整为33177万元,调减26646万元。
??? 4.债务转贷收入:由年初预算的0万元调整为2389万元,调增2389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经过本次预算调整后,城区本级财政总支出计划由年初270785万元调整为321450万元,增加50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214718万元调整为261703万元,增加46985万元,其中:2024年7月第一次预算调整增加25812万元,本次调增21173万元;转移性支出由年初56067万元调整为59747万元,增加3680万元,其中:2024年7月第一次预算调整增加1447万元,本次调增2233万元。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 调增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8万元。
2.? 调增国防支出40万元。
3.? 调增公共安全支出654万元。
4.? 调增教育支出7971万元。
5.? 调增科学技术支出7万元。
6.? 调增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万元。
7.? 调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7万元。
8.? 调增卫生健康支出1959万元。
9.? 调减城乡社区支出2050元。
10.调增农林水支出1050万元。
11.调增交通运输支出1270万元。
12.调增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万元。
13.调增住房保障支出1962万元
14.调增其他支出2000万元。
调整后收支平衡。需要说明的是预算调整后,受上级转移支付调整、财政存量资金等因素影响,会造成部分范围的科目支出预算变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87286万元调整为69621万元,减少1766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405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同;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由年初预算的76329万元调整为41138万元,减少35191万元,主要为上级补助收入减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由年初预算的零调整为17526万元,增加17526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的87286万元调整为69621万元,减少1766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26907万元调整为32789万元,增加5882万元;转移性支出由年初预算的59979万元调整为36432万元,减少23547万元,主要为因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相应调减调出资金。
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兴宁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由年初24335万元调整为26282万元,增加194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6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306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受参保扩面和新参保缴费人数增多影响,保险费收入增加;二是公益慈善等社会经济组织和个人捐助和被征地农民一次性个账划转等,增加其他收入。
兴宁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由年初21275万元调整为21907万元,增加63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2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396万元。主要原因为:受退休人员待遇重算和2024年7月起基础养老金提标影响,相应增加支出。
六、动用预备费情况
2024年经城区政府同意,动用预备费13万元用于三塘镇“2.15”事件处置支出。
七、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情况
根据目前收到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计划2024年收到上级下达城区转移支付补助119764万元,增加42909万元,具体补助情况如下:
(一)返还性收入无变化。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计划收入82010万元,增加24189万元,主要是:
均衡性财力补助245万元
结算补助1118万元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26万元
固定数额补助7万元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75万元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2225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1万元
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16万元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162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0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234万元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006万元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995万元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50万元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339万元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45万元等。
(三)专项转移支付计划收入20932万元,增加18720万元,
主要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7万元
国防支出2万元
教育支出11714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81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618万元
农林水支出719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435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33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0万元
金融支出3338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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